酒駕的新聞在台灣由陸地延伸到了天空,昨日在各大職業工會跟交通部討論罷工預告期的當下,傳出了國內以飛安自傲的知名航空公司傳出了空服員對於當班事務長值勤期間,疑似有酒味跟行徑怪異的新聞,事後該航亦證實了該名事務長確實酒測值超標。

大家可能對於空服員飲酒後值勤大吃一驚,但在以律己嚴厲的鄰國日本,其實於去年亦有兩起空服員於機上執勤時飲酒的事件,且去年至今,日本兩大航亦持續出現了執勤前飛行組員被查出酒測值超標,因而導致航班延誤的事件。

以本次知名航空事務長值勤期間疑似有酒味跟行徑怪異的事件來看,我國民航主管當局表示,因空服員組員人數較多,不像機師只有兩人肩負任務,空服員於報到聽取簡報時,可透過組員間相互觀察並通報把關外,民航局亦會進行抽測,目前暫無要求比照機師全面酒測規劃。另該公司同時表示機組員是否有喝酒,組員之間會相互監督,該起事件也是透過組員間相互監督,由機師主動通報後酒測調查,事件航空業者也自主通報民航局,並馬上進行處置。

這民間與官方的雙簧戲,看的著實民眾心驚驚。查看民用航空法之航空器作業管理規則第199條,該條文明確說明:航空器使用人應確保其飛航組員、客艙組員、簽派員及維護人員等相關飛航作業人員於執勤期間,無受麻醉藥物或酒精作用而影響飛安之情形,並訂定相關之麻醉藥物及酒精測試規定暨執行抽檢,檢測紀錄應存檔備查。這條文在航空業間要求規範酒測作業應涵蓋飛航組員、客艙組員、簽派員及維護人員等相關飛航作業人員,並且航空公司應確保上述人員在飛行相關工作期間不可以受酒精的影響。

如該知名航空確實建立有效的酒測管理作業,在該班機於馬尼拉起飛前,理論上數十名當班人員應於起飛前,完成飛行任務的提示並交互檢查證件等,何以讓該名事務長頭髮散亂且滿身酒味的執行飛行前檢查並值勤飛行任務最危險的起飛與降落階段,而直到落地後,才將全機執勤人員酒測檢測? 一個以飛安為基石的航空公司,無法於起飛前就落實危害辨識,航班未立即停飛避免後續可能的不可挽回的飛安事件發生,還讓該名人員值勤至落地? 這專業態度與精神就是台灣目前各行各業的處事態度與精神嗎?

另於本案中亦看到主管當局在這起事件中袒護的態度,除了無法讓民眾安心,還讓出錯的航空公司放心。倘若民眾不了解法規的規範,想當然爾這新聞又變成一日新聞,官方得過且過,知名航空公司亦因此將聲譽影響降到最低。然實際上,交通部民航甫於去年修正民用航空法航空器作業管理規則第199條,對於航空公司的罰則為300萬新台幣,本案是否知名航空公司有瑕疵,主管當局理應落實調查並給予社會一個公平正義的結論,方為落實飛安監督之責。

航空業的酒測規範與罰則,其嚴謹之程度都遠高於其他交通事業規範,主要在於航空業需具有與國際整體運作接軌的完整與嚴謹,但以近期少數所謂高薪與專業的航空從業人員出現無法自律嚴謹的情況來看,我們要如何來看待一般道路駕駛酒駕的相關法規與罰則所形成的約束力呢? 專業飛航從業人員的專業精神與心態,在近年航空業由空服員發起了罷工的風潮後,似乎除了看到要求更高的薪資與福利外,尚看不到這些專業的飛航從業人員自律遵守的工匠態度提升。這部份如何由整體社會、文化與教育等方面來提升與改善,是整體台灣交通運輸產業的課題。

 

<本文內容純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會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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